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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松(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主任)
首先,我们要对中华传统文化这一母体的传承历史、流布空间、结构特征和发展规律有全面而深刻的理解,只有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找到具有标志性意义和全民认同的文化符号、形象。为此,有必要处理好以下三组关系:
多元与
一体的关系。费孝通先生曾精辟地指出,在长期的历史进程和多样的自然生态中,中华民族文化逐渐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因此,从理论和现实来讲,中华文化标志不应只有一个,而是有多个。这就要求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建设者们既要考虑中华文化标志的数量和代表性,同时还要考虑"一体"的特点,可以说这既是一个学术上的难题,同样也是一个政治上的难题。
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的关系。文化标志物,可能属于有形文化,也可能属于无形文化。属于有形文化的文化标志物可以相对容易地用物化的方式表现出来,属于无形文化的文化标志物呈现出来则相对困难。一般而言,有形文化与无形文化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有形的艺术品,离不开文化、社会的创作土壤,也离不开从创作者到欣赏者形而上的感悟。无形的文化,如宗教信仰、仪式禁忌等,同样在有形文化中给予不同方式的呈现。因此,充分理解二者的依存关系,有助于我们对标志物的物化表现形式有更全面的定位。
挖掘、建设与传承、培育的关系。文化标志不是凭空产生、一挥而就的,它是从一方民众的生活和生产层面提炼而来,体现着地方的文化特征或者反映诸多关系的事象。民俗学家刘铁梁教授近年提出"标志性文化"的概念。并指出,所谓标志性文化要具备三个条件,一是能够反映特殊的历史进程,反映这里的民众对自己民族、国家乃至人类文化所做出的特殊贡献;二是能够体现集体性格、共同气质,具有薪尽火传的内在生命力;三是内涵丰富,与诸多文化事象联系紧密。具体到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建设,我们在做好文化标志的挖掘、建设工作的同时,更要注重文化标志的传承和培育。我们要摆脱工程或项目这一类短期的,充满堆砖砌瓦意味的概念,从文化发展战略和城市发展方向的高度去推动和实施中华文化标志城的宏大构想。我们希望的中华文化标志城:在国际上成为一个传播中华文明的平台;一个促进不同文明平等交流、对话的中心;一个化解冲突,推动人类发展,实现世界和谐的"圣地";在国内则成为表现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协调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的动力源泉。
目标远大,困难重重,但我们相信:顺天时、地利、人和之势,集华夏子孙的拳拳之心,我们可以充满自信,并且足够自觉地去实现中华文化标志城的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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